质监局常州市首次集中处理报废液化气瓶
7月27日上午10点,在溧阳福林燃气有限公司作业现场,100多只液化石油气报废气瓶经“抽残液—卸瓶阀—压扁”三道程序后,一只只报废瓶变成了一堆废铁,将直接运往中天钢铁废钢中心集中处理。这是常州市首次集中处理报废液化石油气气瓶。 据了解,全市目前有28家液化石油气体充装单位,现有注册登记的在用气瓶120多万只。按规定,气瓶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每4年必须进行一次检验,第8年仍要使用的需经检验机构判定使用期限,最多只能延续4年。也就是说,气瓶使用寿命最多不得超过12年。到达期限后,所有气瓶一律报废。据统计,常州市现有4万余只报废液化石油气气瓶。 为有效遏制液化石油气报废气瓶的非法流通、翻新和私自处置,防范由报废气瓶引发气瓶燃爆事故,市综治委、质监局等六部门决定共同推进气瓶信息化监管工程,对报废液化石油气气瓶加大处置力度,指定由中天钢铁废钢中心对全市各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的所有报废气瓶进行消除使用功能处置。而常州市4万余只报废液化石油气气瓶,预计到9月底前全部处置完毕。 据市质监局局长孙如山介绍,气瓶信息化安全监管工程是2015年度常州市创新社会治理重点项目,现对全市注册登记的在用气瓶都采用了“二维码+条形码”管理,利用先进信息化手段强化气瓶的充装、检验、销售(配送)和使用等环节的数据采集和监控,既便于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信息查询、远程监管及事故调查时的过程追溯和责任落实,又方便用户通过二维码查询气瓶信息、自我监督提示,主动杜绝“黑气”和“黑瓶”,使行政监管工作更加有据可查、有的放矢。同时,通过气瓶信息化安全监管平台,采取气瓶使用登记管理系统、“红绿灯”提示软件、分类分级考核评价软件等,实现数据共享和相互关联,严肃查处充装过期瓶、报废瓶和无条码瓶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齐抓共管、多元共治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使用安全。 下一步,除对液化石油气体充装单位加大星级评定,常州市将严厉查处充装单位未经许可充装或不按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充装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同时,严格要求气瓶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进行气瓶检验,对气瓶的检验质量负责;切实履行国家有关气瓶报废方面的责任,对报废气瓶按规定进行处置并出具气瓶判废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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