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塘街道 财政分局关于营改增后个体户定额申报的建议
今年5月1日起,“营改增”税改政策正式落地。随着生活服务业纳入本次“营改增”之后,个体户定额申报模式发生调整:以前由地税与属地个管办联合现场定税调整为法人自行定额申报。这种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个体工商户的纳税负担,但是也存在一些漏洞。比如为了规避纳税义务,部分个体户往往会低于起征点(3万元)定额申报而可以免税。之前我街道有家酒店是中等经营规模的建账户,每月定额为8万元。营改增后整体转让给下家,其经营规模未变,而且生意一直不错。但是在其办理税务登记时,每月定额申报却低于3万元。后经分局协调之后,年底将重新对其定额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这种规避纳税的行为不但违法国家税法,而且会严重扰乱街道个体户征管秩序,对街道税收收入产生负面影响。
“营改增”的减税目的不能成为部分违法个体户钻政策空子的手段,因此我觉得必须要采用新手段杜绝此类问题的蔓延。在个体户办理定额申报前,先由个管科对商户经营规模以及用工、用电等成本进行现场审核,确定商户每月定额基数并出具定额申报意见书,以此作为个体户定额认定的参考依据和前置条件,最后才由国税局出具认定结果。这样就能杜绝那种规避纳税的行为,维护街道个体户税收征管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