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常州设立专项基金支持高层次教育人才培育
12月中旬,常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意见》。文件明确从2016年起,设立“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和引进专项资金”,由市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150万元,专门用于高层次教育人才的培养引进、教育培训、教育科研、成果奖励。目标到2020年,培养和引进10个以上教育创新项目团队;培养和引进10名以上国家级、省级教育领军人才,50名以上市级教育领军人才;培养60名以上市级教育管理拔尖人才;培养和引进10名以上优秀教育博士。 一是建立选拔培养机制。建立体现教育特点,符合教育人才成长规律的选拔、认定、评价和考核体系,由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用人单位每年对培养和引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进行***评估,实施年度考核,并对连续两年考核排名靠后的实行黄牌警告,连续三年考核排名靠后的予以淘汰。 二是建立对口联系机制。建立相关单位领导与高层次教育人才联系制度,帮助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联系领导要主动听取联系对象对教育规划、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的规划实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邀请联系对象参加咨询论证研讨。联系对象可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反映情况、提供建议。 三是建立培养支持机制。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和教育院校开展合作,优先安排高层次教育人才外出考察、进修、学习,优先推荐申报各类人才培养项目、科研项目,支持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对于教育创新项目团队,在团队建设、项目资助、成果奖励等方面给予倾斜。对高层次教育人才所承担的研究项目优先给予资助。 四是建立表彰奖励机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教育人才进行表彰,对高层次教育人才在教育科研活动中取得的成果给予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高层次教育人才,优先推荐各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优先推荐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在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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