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常州市全面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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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3日发表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安监局、公安厅、环保厅等四部门统一部署,在前期试运行的基础上,自10月1日起,常州市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面实施了电子运单管理。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通过“电子运单管理系统”填写车辆、人员、货物及流向等信息,并上传打印纸质电子运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及危险废物产生、经营企业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上传或随车携带的电子运单,对执行装载货物的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等进行比对,对与电子运单载明不符的,不安排发货、装载,危险废物经营企业也不予接收。 电子运单管理制度的实施,对进一步落实危险货物托运、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闭环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管理部门的精细化、精准化管理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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