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开展商品房预查封统一窗口办理工作
为优化市区商品房预查(解)封工作流程,提高窗口办事效率,降低法律风险和行政风险,自8月份起,我市房产登记中心开展商品房预查封统一窗口办理工作。 截至8月17日,已受理业务十余笔,其中包括被执行人个人已经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尚未进行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也有开发商名下未销售的房屋。 预查封是指对尚未在登记机关进行物权登记但又履行了一定的审批或者备案等预登记手续、被执行人尚未享有公示或者物权期待权的房地产所采取的控制性措施。在操作中,预查封的信息审核难度远大于普通的房产查封。为确保预查封信息的有效、真实,窗口工作人员根据法院提供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其他相关证据材料,通过商品房合同备案系统、商品房测绘信息查询和确认预查(解)封工作所涉及的房源合同备案状态和房屋状况,进而协助法院做好预查封工作,保持标的物的现状及价值,限制债务人对于预查封标的物的处分权,借以实现债权人的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