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
28日,市教育局出台文件,以四个“进一步”要求抓好学校安全长效管理工作。 进一步明确职责。提高认识,完善和加强学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安全责任。要求所有学校参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结合本校实际,明确并落实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发动全员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针对不同年级、不同年龄段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教育的全面性和系统性,增强学生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按照教育部《应急演练指南》相关规定,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经常开展应急演习,积极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师生带头遵章守纪,自学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完善、健全、落实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各项制度。 进一步全面排查学校内安全隐患。把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教学楼等学生密集场所作为排查重点,要检查校舍、围墙等建筑物、构筑物、各种教育教学生活设备设施,防范火灾、食品饮用水中毒、跌落踩踏等事故。做好台帐记载工作,并以之作为工作落实情况和责任追查的依据。 进一步完善日常值班、巡查制度。加强对学生密集、活动场所的实时管理。严禁堵塞、占用走廊、楼梯、通道及其他应急疏散道路。在校内易发生事故的地点或不适合学生到达、进入的场所设立禁止、警示标志、安全提示。尤其是有寄宿学生的学校,要在学生学习、活动、生活等场所增加照明设施,保证活动区域日常照明和应急照明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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