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份动物资源替代性保护资金使用管理协议正式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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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3日发表
6月4日,全省首份《动物资源替代性保护资金使用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在江苏常州淹城野生动物世界签约。签约方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州市公安局、江阴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江苏常州淹城野生动物世界等5家单位,大家约定:对于涉案野生动物已发生损害难以恢复的情况,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由被告人自愿缴纳动物资源替代性保护资金,并由淹城野生动物园将其用于收容罚没野生动物的救护。 据介绍,近年来,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频发,在办理该类案件中,司法机关发现被非法买卖、运输、捕食、饲养的涉案野生动物在案发后,因缺乏专业保护而导致受损、死亡、无处栖息等情况十分突出。长江流域环境资源案件统一在江阴法院审理,无锡、常州、江阴司法机关积极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此次共同签署的《协议》中规定:对于涉案野生动物已发生损害难以恢复的情况,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由被告人自愿缴纳动物资源替代性保护资金,用于收容罚没野生动物的救护,缓解收容救护工作经济压力,弥补其违法行为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的损失。 《协议》中“动物资源替代性保护资金”包括:环境资源民事、民事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法院生效裁判、调解确定的用于动物资源替代性保护的赔偿金;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被告单位、被告人自愿承担的动物资源替代性保护资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当事人自愿缴纳的动物资源替代性保护资金。 此外,《协议》还规定,动物资源替代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循公开透明、分类核算、科学统筹、严格监管的原则,由江苏常州淹城野生动物世界提出专款申请和相关证明资料,司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经严格审核后,向江苏常州淹城野生动物世界拨付款项,用于野生动物资源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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