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组织开展化妆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为进一步提高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打击化妆品虚假、夸大宣传行为,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自8月18日开始,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化妆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共有两项工作重点,一是重点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化妆品命名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标签标识、说明书的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有套用批准文号或备案号以及虚假、夸大宣传等行为;二是化妆品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的化妆品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上是否注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产品是否在有效使用期限内或限制使用日期内,是否标注适应症、宣传疗效,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注明批准文号,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识,是否标明原产国名、制造者名称、地址或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名称和地址以及批准文号或备案文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