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出台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提升房管局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水平,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常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6月14日,房管局出台了《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该办法结合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划定了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对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体例、编号、内容等进行了统一要求,并明确由法规处和办公室扎口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办法》重点明确了规范性文件起草、审定、发布、报备等环节的内部流转程序和部门职责,详细规定了调研起草、征求意见、法制审查、局领导会议审议、局长签署发布、报法制办备案、政府信息公开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办法》还对规范性文件的汇编和清理进行了制度性规定,同时明确了文件征求意见及会签的办理程序,并通过《局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表》、《局非主拟联合发文会签表》、《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表》等内部流转单规范具体操作。该办法的出台,既是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依法行政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房管局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为推进法治房管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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