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高新区分局获准行使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
高新区分局获国家工商总局授权,自2013年3月1日起行使国家工商总局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高新区众多外资企业可以在“家门口”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管理服务。 授权后,高新区分局有权以高新区分局名义颁发外资营业执照,并直接开展外资日常监管。如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注册资本1000-5000万美元(不含本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以及外商投资允许类项目的企业;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注册资本600万美元以下(不含本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项目的企业等外商投资;都可直接在高新区工商窗口办理。受理流程和企业查询从“两头跑”变“一站式”。原来需经过三个审查环节的登记材料,减少为两个环节;原需在区、市两级工商局流转的材料,现在都可以在高新区分局窗口完成流转;企业不再需要奔波往返省、市局登记注册,提升高新区外资企业登记注册效能,降低了企业的运行成本和监管部门的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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