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0余件烟花爆竹被查处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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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3日发表
1月30日上午,市公安局会同安监、消防等部门,在金坛区对前期收缴查处的2600余件非法经营、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集中销毁。 1月18日以来,全市安监、公安、城管、消防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在全市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容易滋生非法销售、储存的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沿街店铺、集贸市场、小商品市场等区域,从源头遏制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场。行动中,共检查商铺场所970余家、烟花爆竹零售店110余家,发放烟花爆竹禁放告知3600余份,责令限期拆除烟花爆竹经营广告标志10余家。通过严格巡逻盘查、严密清查堵控、严厉执法查处,查办了一批违禁燃放和违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收缴了一批烟花爆竹。 1月24日,武进区雪堰派出所在该镇某小区一车库查获105箱烟花爆竹,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张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市公安局提醒,自2月1日起,我市在禁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做到禁放区内“无响声”、禁放区外“少响声”。 严防“第一响”,严惩“第一人”,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零容忍”,公安部门将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可通过电话向有关部门举报违禁燃放和违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部门举报电话(违法运输、携带、违规燃放):110;安监部门举报电话(无证销售、违规储存):85683110;城管部门举报电话(街头流动、占道经营):12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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