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金坛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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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3日发表
(2020年1月5日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金坛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跃中同志所作的《金坛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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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21:30:1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