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2月27日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上旬在市民中心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 听取和审议金坛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 审查和批准金坛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批准金坛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 审查和批准金坛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金坛区2020年财政预算;
4. 听取和审议金坛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 听取和审议金坛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 听取和审议金坛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 选举;
8. 新增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9. 票决金坛区2020年度民生实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