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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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3日发表
记者从区运管处获悉,我市首部交通地方性法规——《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今天正式施行。《条例》中的公共汽车客运,是指利用公共汽车及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在市、辖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按照核准的线路、站点、时间和票价运营,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客运活动。《条例》在设施建设、用地保障、路权分配和资金支持等方面作出制度化安排,对公共汽车客运规划建设、运营服务、运营安全以及监督管理活动等方面进行了制度设计。《条例》还强化了公交专用道、场站、站台等客运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等。下一步,区运管处将围绕条例内容,做好城市公交与轨道交通、汽车站等不同交通方式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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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21:30:5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