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可获财政补助
从2012年起,我市将执行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政策,对参加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获证的本省农机从业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 一、奖补对象 经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取得农业部核发的农机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省农机从业人员。 二、奖补标准 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奖补标准为600元/人;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奖补标准为1000元/人;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奖补标准为1200元/人。为鼓励引导农机从业人员获得更高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5年内可以享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奖补政策各1次。 三、奖补资金的申请和兑付 农机从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农机部门申请奖补资金,也可由省农机局认定的所在县(市、区)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代办奖补资金申请手续。经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奖补资金直接通过一折通等发放给补助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