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将实行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获证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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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3日发表
2012年5月1日起,省实行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专项政策,对经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取得农业部核发的农机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本省农机从业人员予以奖补。奖补标准为: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奖补标600元/人、1000元/人、1200元/人。5年内可以享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奖补政策各1次。全省农机从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农机部门申请奖补资金,审核通过后,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一折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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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00:30:0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