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与财政局、纠风办、教育局联合开展春季教育收费督查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和市教育收费政策,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升群众对教育收费满意度,近日,市物价、财政、纠风办、教育四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8所幼儿园、20所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各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了教育收费管理,统一思想、综合治理,有效预防和遏制了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发生,收费行为日趋规范,收费秩序日趋好转,表现为: 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高中择校生免学费、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免住宿费以及困难群体子女就学减免收费等优惠政策得到了切实执行。 二是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得到了较好执行。 三是服务性和代收费提前告知制度和结算清单等制度得到了贯彻落实。 四是学校以重点班、提高班、兴趣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名义办班收费行为基本得到了有效制止。 五是正确对待舆情,不规范收费行为得到了及时纠正。六是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特别是新市民学校收费监管得到了统一和加强。 但严格对照治理教育乱收费及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更规范、更严格、更完善的要求来看,在本次督查中还发现了一些教育收费政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表现为: 一是经费保障不尽到位。督查发现部分农村地区由于财政保障不到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生免收住宿费这一政策没能得到全面落实。 二是服务收费有待规范。督查中发现部分学校集中就餐的收费标准未能按照非营利原则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并且未能严格执行按月收取、按学期据实结算并公示的规定;有些非集中就餐的学校还存在收取饭卡工本费的违规情况;住宿费公示工作有待完善。 三是代收费监管有待加强。督查中发现少数学校对代收费结算不够规范,在社会实践活动费超范围列支电影票费、科普活动费等现象依然存在;个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存在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嫌疑,少数高中学校存在征订规定目录外的教辅材料;少数学校在规定项目以外代办牛奶、点心、纯净水等收费项目;部分学校校服费的收费标准未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 针对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将联合教育和财政部门出台管理细则,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同时要求各级各类学校严格对照执行,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切实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和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市创建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