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统一印发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3000份
为深入贯彻《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农林行政执法总队发苏农执法[2012]2号文,要求各市农林行政执法支队按照省定格式,统一印发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接省总队通知后,市农林行政执法支队高度重视、立即行动,于2月底统一印制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3000份,并已全部发给辖市(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要求各辖市(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在4月份以前全部送到全市所有农资经营者手中。通过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切实做到农资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以不断完善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为发展现代农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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