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将于9月22日至25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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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3日发表
9月14日,中共常州市委召开十一届十二次全体会议。全会决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于9月22日至25日举行。 全会讨论审议并原则通过十一届市委工作报告和市纪委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常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全会听取了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产生情况的报告,听取常州市出席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酝酿推荐情况的报告,通报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的终止和停止情况,听取十二届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纪委委员候选人酝酿情况的说明,圈选确定常州市出席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民主推荐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人选。 全会通过的常州出席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将报省委审核,批复后连同省选派到常州的3名省领导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市十二次党代会正式选举。 经省委同意,常州市十二届市委委员名额51名、候补委员名额9名,常州市新一届市纪委委员名额35名。市委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将综合民主推荐等各方面情况,形成“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再书面征求市委委员、候补委员意见,并按规定向省委请示。 市委书记阎立在讲话中指出,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希望大家在继续做好党代会各项准备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他强调,今年是换届之年,中央和省、市委对换届纪律工作高度重视,并提出了一系列明确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严格落实中央“九严禁”的纪律规定,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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