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箦镇远离烟花爆竹用行动守护竹箦蓝
新年的脚步渐渐近了,以往,在阵阵鞭炮声中,我们送走旧岁,迎来新年,烟花爆竹曾带给我们浓郁年味。
然而,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隐患也不容小觑,轻则扰乱邻里,重则引发火灾、危害人身安全。
近日,竹箦派出所披露了一起烟花爆竹引起的安全事故案例,希望引起广大群众警惕。
1月1日13时许,竹箦村民宋某在燃放自己购买的烟花时,其中一个烟花发生爆炸,后烟花弹窜至宋某左脸颊下方,导致其左脸颊、脖子、左后脑不同程度烧伤。
春节将至,为了让辖区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1月中下旬,竹箦派出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开展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以宣传安全文明燃放、维护燃放秩序为重点,并通过发放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单、讲解典型的案例、如何区别伪劣品等形式,让群众了解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安全意识。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200份,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喜庆的气氛不能靠烟花爆竹来支撑,传统的习俗应该用更加健康文明的方式来表达。
2019年1月18日,溧阳市政府发布关于对《溧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在此给大家提个醒,“禁放令”可不是闹着玩的哦,“规定”一旦通过,安监部门将对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安全监管。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容易引发人身伤害事故,希望大家珍惜健康生命,平安过节,文明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