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劳务派遣用工专项检查
全面贯彻《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行为,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市决定从2011年6月1日到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劳务派遣行为专项检查。本次检查的对象将覆盖全市所有劳务派遣单位,包括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机构,同时对用工单位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随意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克扣和拖欠用工单位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以异地参保等方式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用工单位是否存在将直接用工转为劳务派遣用工情况,以及通过假外包,真派遣等形式规避法律责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是否存在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是否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参加工会权利,是否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派遣劳动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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