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来我市检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近期,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长徐东红、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副处长黄石一行检查我市十一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张国华进行了工作专题汇报。十一五期间,我市各级公共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以行为节能、管理节能、技术节能为抓手,紧扣节水、节电、节气、节油等环节,按时报送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积极推进舆论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初步构建了节能工作组织体系,形成了一批工作制度和规范,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稳步顺利推进。 会上,局综合管理处和行政中心管理处就行政中心近年来的节能工作分别作了具体汇报。 市政府副秘书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沛然汇报了我市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规划。他指出,近年来我市注重宣传发动与管理节能结合、行为节能和技术节能结合、节能节约与环保减排结合,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总体来看,各项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也还不平衡,存在着点面同步推进力度不够、个别单位和部门思想重视与职能部门工作欠缺等问题。下一步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正确处理好节能与节约、节能与集约、节能与效能的关系,在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体系、完善工作规章制度、加强督查指导的同时,重点在节能措施的量化细化上下功夫,把近年来行政中心行之有效的工作规范提升为全市公共机构的共同工作规范,努力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听取汇报后,徐东红组长通报了当前全省乃至全国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总体情况,对我市十一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科学的指导意见。 检查组一行还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机构建设及台帐资料等进行了现场检查。下午检查组一行抽查了我市溧阳十一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