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将作为全国试点建立家暴危机干预中心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1月02日发表
刚刚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传出消息,我国将制定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并有望今年提交审议。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和性等方面的侵害。近年来,不断升级的家暴,已成为各界关注的社会问题。 身体暴力占87% 从市妇联近几年受理的各类诉求中发现,家暴受害者的求助量占到总诉求量的1/3。 2014年,常州市有147起家暴诉求,受害方大多为妇女和儿童,年龄在30-50岁的占65%,其中身体暴力占87%、精神暴力(包括冷暴力和性暴力)占13%。 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夏华介绍,家庭暴力多发且多样,农村城市都存在,尤其是再婚、“闪婚”家庭较为多发,主要表现形式为捆绑、殴打、性侵、淋开水等。 “家暴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夏华说,长期受家暴的妇女和儿童,身心双重受创,不仅影响他们的健康,更有可能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 反家暴工作遇到4大瓶颈 常州市在全省率先成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家庭暴力制止和救济为目标的妇女儿童维权中心、110接警中心、伤情鉴定中心以及庇护中心,同时还制定了《常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去年6月,新北区妇联依法开展了反家暴文明引导行动,专门成立了新北区反家暴协会。 但是,在这些创新举措和探索过程中,预防和制止家暴仍然存在不少难题: 一是多部门联动机制的“短板”,成为反家暴工作困境,出现了职责不明、衔接不好、程序不规范、运作不顺畅等现象。 二是传统观念的影响和相关知识的匮乏,成为反家暴工作中的意识桎梏。受传统观念“家丑不可外扬”的影响,不***女长期遭受家暴而选择默默忍受,部分家长信奉“棍棒下出孝子”观念,将打孩子视作正常的教育方式。 三是相关法律不完善,成为反家暴工作中的制度短板。我国《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护法》虽都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但多为宣示性条款,可操作性和周延性不强,缺乏切实可行的救济与制裁措施等。 四是专业化团队的缺乏,成为反家暴工作中的人才瓶颈。 常州市将建立家暴危机干预中心 目前,常州市正在着力推进反家暴综合干预体系建设,从4方面入手寻求对策—— 联动配合,构建反家暴综合干预网络。实行首问负责制,明确反家暴网络中各部门职责,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形成一套相互配合的工作程序,以便妇联根据情况采取后续心理疏导、法律帮助等措施。同时,建立社区家暴档案,以便回访。 宣传引导,提高全民反家暴意识。开设“家长课堂”,提高公众的反家暴意识。同时,通过讲座、法律咨询等方式,将婚姻家庭财产、家庭暴力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如何搜集证据等知识传授给受家暴者,提高反对家庭暴力的公民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以德治家。 培育发展,建设反家暴专业团队。招募吸纳专业人才组建反家暴团队,培育孵化和发展反家暴社会组织,通过项目化运作整合资源,确保反家暴工作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试点引领,建立家暴危机干预中心。今年,常州市作为全国妇联中澳合作家庭暴力危机干预中心试点项目试点单位,也是目前我省唯一地市级项目试点单位,将以求助者为中心、干预为核心,侧重事后救济,增强妇联组织干预家暴和服务受害妇女的能力。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8 23:18:4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