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再次提高一至四级革命残疾人员护理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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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2日发表
9月5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常州市再次统一提高一至四级革命残疾人员护理费标准,全市140名革命残疾人员将获益。 一至四级残疾人员包括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战、因公致残的伤残人民警察;因战、因公致残的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战、因公致残的伤残民兵民工。 提高后,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人员护理费由2013年的每月2324元提高到每月2534元,提高210元;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人员护理费由2013年的每月1859元提高到每月2027元,提高168元;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由2013年的每月1394元提高到每月1520元,提高12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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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1 06:31:2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