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国税1年检查不超1次纳税人对过度服务可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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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2日发表
常州国税部门4月1日宣布,今年起,同一年度内对同一纳税人的检查,原则上不超过一次,而且检查前应提前向纳税人告知时间和范围;同时,纳税人对国税部门的重复检查和过度服务,也可以说“不”。 检查过程中,如果检查人员没有主动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调查)通知书,或者不按照通知书规定的事项开展税收检查的,纳税人有权拒绝。 同时,国税机关到生产经营场所为纳税人提供税法辅导服务的,必须由纳税人向国税机关主动提出申请,不主动出示国税机关出具的到户辅导通知书,纳税人可不予接待。 “此外,如果纳税人遇到检查少于两人,或检查者提出食宿、报销、车辆接送等一系列非法要求,或不合规定程序的情况,纳税人可以拒绝检查并进行举报。”市国税局局长李兆贵表示,将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着力解决纳税人反映突出的重复检查、多头服务、过度服务等问题,做到无风险不检查、无需求不打扰,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秩序。” 另据了解,常州市各级国税机关的纳服工作由纳服部门综合管理,其他部门不再直接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纳服工作,并按照集中人员、集中场地、集中受理的模式,将原有各级国税机关多部门多岗位的联系电话整合为统一的办税服务特服电话,纳税人如有涉税咨询、涉税查询、预约服务等各类服务需求可拨打特服号。这样,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大厅等渠道之外,纳税人在涉及国税业务时又多了一个咨询了解的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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