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112个标准化护学岗驻守龙城校园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1月02日发表
为加强和创新平安校园建设,全面强化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管理,保障校园长期安全稳定,年初由市公安局报请市政府同意,在全市(包括金坛、溧阳城区)确定第一批147所治安、交通秩序相对比较复杂的中小学、幼儿园,建设112个“护学岗”。 “护学岗”建设得到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列入2013年“全市39项重点工程之一的幸福民生工程”、“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项目”和“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点项目”。市公安局也将“护学岗”建设列入2013年全市公安机关重点工作和“民生警务”十件实事项目。 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综治办联合制定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全面落实上放学重点时段、重要路段“护学岗”民警治安巡查和交通保障责任,做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保证校园安全有人看、有人管、有人巡、有人防,严防校园恶性案(事)件发生,年内涉校涉园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同比下降5%的目标任务。在具体建设过程中: 一是实行任务责任化。明确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是“护学岗”建设责任部门,两级公安机关分管负责人是“护学岗”建设第一责任人。明确市、县(区)两级综治、教育部门是“护学岗”建设配合部门,“护学岗”选点、定位等由教育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综治部门参与协调建设所需经费、装备等工作。明确完成时限,8月底前全面完成“护学岗”建设任务。 二是抓好建设标准化。统一选点定位,依据涉校涉园警情数、刑事发案数和交通事故数等,确定全市建设“护学岗”112个,其中“治安护学岗”52个、“交通护学岗”60个。统一公告标识,向社会公告“护学岗”责任单位、责任民警、上岗时间、监督电话等,主动接受监督。统一警力配备,按照“定岗定人、相对固定”原则,由属地派出所、交巡警大队负责,选配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过硬的民警担任“护学岗”责任民警。统一执勤规范,上放学重点时段,由“护学岗”民警负责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和交通秩序的维护,对接送学生车辆、校园周边交通设施等加强管理。 三是实现工作机制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公安、教育、综治等部门和各辖市(区)公安、教育部门参加,建立多方联动、密切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护学岗”建设工作。建立考勤考评制度,坚持把好事做实,在147所中小学、幼儿园建立“护学岗”执勤签到考勤制度,在学校老师、学生家长、校园保安中聘请了一批“护学岗”工作观察员,对“护学岗”民警工作和成效实时考评,提高“护学岗”民警到岗率和管事率。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公安机关结合重点工作督查,紧扣时间节点,确保建设进度;教育部门将“护学岗”建设作为平安校园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校园综治考核;综治部门将“护学岗”建设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具体措施,加强指导督查。 截至8月20日,112个标准化“护学岗”全部建设到位,确保全市147所中小学、幼儿园,50万名在校在园学生得到安全呵护,筑起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确保校园安全的重要屏障。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9 17:39:2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