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天宁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法制宣传教育会议精神,总结五五普法工作,部署六五普法任务。副区长金继英主持会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舒文出席会议并作***。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沈月芬宣读《关于通报表扬2006-2010年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志新,区政协副主席张传兴,区人民法院院长裴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荣生出席会议。区法宣办主任、区司法局局长潘建伟作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区教育文体局、红梅街道作经验交流发言。 舒文指出,六五普法时期是天宁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法制宣传教育是建设法治天宁、推进两个率先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任务。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普法工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市、区党代会精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建设法治天宁的必然要求。要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推动科学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实践,为实现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规范,创新普法形式,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努力争创 六五普法先进地区。 2006-2010年,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天宁区顺利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广泛传播,全区公民法律素养明显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明显加强,基层法治实践扎实推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推进法治天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到95%,其中7个村和8个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个村41个社区被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天宁区人民政府被评为20062010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天宁区被评为20062010年常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区司法局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全区共有41个集体和个人获国家、省、市表彰。有40个单位和80名个人被会议表彰为全区20062010年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0月18日,天宁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要求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