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案件统计报表实现数字化转型
从今年1月起,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全市系统执法办案统计工作实现了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这是基于在所有案件查办流程全过程实时录入的基础上实现的转型,标志着全市系统执法办案数据从手工统计阶段全面迈入了数字化统计阶段。
根据系统设置,全市系统执法办案单位将一般程序案件、移送案件、不予处罚案件等所有案件,从查办开始全部实时录入到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经过案件统计报表系统与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核对,在确保准确的情况下,由系统自动生成案件统计报表。这不仅避免案件统计人员因手工报送案件数据发生的迟报、漏报现象,而且能及时修正案件经办人员在案件数据录入中出现的案件名称、案件类型、案号、罚没款等错误以及案件录入不及时、不完整等问题,确保案件数据统计全面、准确和实时,推送到全省政务服务网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的数据也更加完整,进一步夯实了案件数据管理的规范化。
下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制定下发《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规范》,并于4月份开始对各县分局案件录入、公示及统计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