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查获47吨河鲀鱼案入选浙江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12月5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举行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新闻发布会,我市查获4.7吨有毒有害“河鲀鱼”案入选十大典型案例。
10月下旬,定海金塘沥港农贸市场、定海北蝉农贸市场、普陀展茅农贸市场连续查获销售有毒有害“河鲀鱼”210.4公斤。按照坚持上下游一起打,源头末端一起查的打击原则,11月6日凌晨5点,普陀分局会同公安部门对国际水产城交易场所展开突击行动,在舟山国际水产城交易大厅及其他非法交易场所查获“河鲀鱼”303箱,共计4.3吨。全市合计查获“河鲀鱼”4.7吨,有效消除了野生河鲀鱼流入市场的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各局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对违法嫌疑人予以立案查处,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根据国家总局、省局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重拳出击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期间,我市共立案382件,结案382件,罚款380.24万元,通报案件线索1件,移交公安19件,公安已立案19件,涉及当事人23人,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30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