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强力推进投资审计回归依法独立监督职能
一是严格实行项目计划管理,纠正“凡投必审”问题。2020年将省审计厅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12个重点项目列入审计计划。保持项目计划严肃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未列入计划的投资项目,只监督,不审计。
二是全面实行工程决算审计,纠正“单纯审价”问题。落实政府投资审计“三个转变”要求,改变过去单纯审核造价的模式,更加关注“提绩增效”。对列入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实行全过程审计监督,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漏洞。
三是规范审计业务流程,纠正“程序不当”问题。实行项目计划管理后,实现政府投资审计由被动应付向主动作为转变,有利于依法独立开展投资审计,从制度层面规范审计程序,有效解决以往通知书送达、出具审计报告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四是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纠正“职责不清”问题。厘清建设单位管理责任和审计部门监督责任,增强审计监督的独立性、主动性。对未列入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依法通过抽查和复审方式对建设单位工程价款核算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