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出台河长制有奖举报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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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2日发表
旌德县境内若发现水环境违法行为,社会公众及时举报,经核实还能获得奖金奖励。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前制定出台了《旌德县河长制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水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和举报。
《办法》详细列出了向河道、水库偷倒生活垃圾,在河道内毒鱼、炸鱼、电鱼以及从事非法采砂、破坏河道生态、堤防,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在河库周边从事集中式畜禽养殖且产生污水直排入河,向河道、水库偷排污水或不达标废水、其他严重影响水环境涉及居民生产生活安全等七大类水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范围,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电子邮箱(jdswhzb@163.com)或举报电话(8022022)等方式,对旌德县域范围内流域水生态环境破坏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对符合奖励规定的线索,经核实无误,举报人可获50元-200元不等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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