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创建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工作进入验收阶段
5月9日,绩溪县持召开创建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会上部署了我县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工作,这标志着该县创建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工作进入了最后的关头。
绩溪县于2014年9月被确定为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第二批试点城市。为了确保创建工作的有效实施,该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为组长,住建、环保、国土、农委、水务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绩溪县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编制完成了《绩溪县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绩溪县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范围涵盖华阳镇、瀛洲镇、临溪镇孔灵村和湖里村,试点期限从 2014年到2017年,试点总面积50平方公里,总投资5亿元。
几年来,承担试点工作的县直有关部门积极履行各自的职责,指导和配合试点工作所涉及的三个镇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在项目建设上,整合环保、住建委等相关单位工程项目,完成了城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等工程项目。启动了扬之河重点河道综合整治、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翚溪河水生态修复工程、生态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工程、城市水源工程等项目。实施了防洪达标工程和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工程,启动实施了扬溪源饮用水水源地保障工程。在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的4年中,累计投入超过了5亿元。与此同时,结合三线四边治理开展了河流沿线长效整治工作。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开展了采砂制砂整治、非煤矿山整治等工作,加强水生态管理体系建设,巩固水生态治理成果。经过几年的努力,到2017年底,该县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任务已经完成,水生态城市建设试点范围内基本建成了水安全、水生态、水管理、水景观、水文化五大体系,形成一个山、水、城相映成趣,山青水秀、生态宜居的和谐之城。
目前,该县创建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工作正处于自验阶段,这项工作也将于5月底前完成,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