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办理省生态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
自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以来,我市收到多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奔赴各地核查处理,全力以赴做好信访案件办理工作。
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查处整改。在收到转办的信访举报问题后,我市第一时间组织各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经查属实的问题立查立改。依法依规查清问题责任,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同时,加强对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情况的***督办,确保群众举报问题能落实、有回音。
确定专人,及时报送查处信息。各县市区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信访接收、上报工作。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在收到转办单后及时报送办结报告,其中未办结的信访件在办结后及时续报信息。
认真审核,确保查处结果真实有效。各县市区在收到交办的信访问题后,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查处,对经查不属实案件仔细核实,确保查处情况真实有效,坚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一刀切情况的发生。经查发现地方查处严重失实,或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问题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