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进一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
为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结合前期直接交易试点经验,我市启动2016年度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
本次扩大直接交易原则上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和省“三名”培育试点企业,特别是企业分类综合评价中A类(重点发展类)、B类(鼓励提升类)的企业,同时限制高污染、落后产能及过剩产能企业参与。参与范围为:2015年度年用电量在100万千瓦时以上的工商企业,以及执行大工业电价的工商企业。电力用户参与资格审核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一是2015年度及今年以来,发生过环境污染等事件的企业不得参与;二是2015年度能源“双控”目标任务考核不合格的重点用能企业不得参与;三是执行差别电价或惩罚性电价的企业不得参与。
经过我委等部门审核,全市共计有659家企业(包含第一批16家试点企业)符合本次直接交易试点条件,预计直接交易电量约为11.5亿千瓦时。直接交易合同于2016年7月1日0时起生效,至2016年12月31日24时止,为期半年。
截止目前全市659家企业今年累计享受优惠电量3.2723亿千瓦时,节约电费1124.78万元,其中7月份就为企业节省电费661.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