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2016年质量建设行动计划
近日,市政府发布了2016年质量建设行动计划,从着力促进质量提升、切实保障质量安全、全面推动质量共治三大方面,对全市2016年质量强市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质量建设的主要目标:全市不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重特大质量安全事件;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3%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率比上年提升1个百分点以上(其中规上工业新产品产值增幅达到14%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制定2个以上“浙江制造”标准;竣工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数量明显提升(具体按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确定);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79%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和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美丽浙江建设考核要求。
《行动计划》要求抓好重点产品质量、工程质量、重点服务业质量、环境质量、质量品牌、质量发展基础等6个方面的质量提升,继续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落实,强化医疗、旅游、交通、养老等服务质量,聚焦“五水共治”、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加强环境质量安全监管,并就发挥企业主体、行业自律作用,建设质量诚信体系,构建质量共治机制提出了具体措施。《行动计划》明确了每一项工作的具体要求、目标任务、牵头落实部门及配合单位,促进我市全面实施和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助推群岛新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