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控中心对一石油中转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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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2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受舟山中际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市疾控中心承担了该公司90万立方米油品储存工程60万立方米罐组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
5月12日上午,市疾控中心技术人员与舟山中际化工有限公司领导就该项目的评价工作进行了交流,并对评价的项目进行了初步的职业卫生调查。交流过程中就评价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提供的资料、评价报告的具体运行流程、预评价报告编制具体工作周期进行了确定。随后在罐区工程人员陪同下,对进行预评价项目的概况、总体布局、工艺流程、生产过程中的原辅料、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情况等进行了初步现场职业卫生调查。通过对该项目的职业危害调查,识别了石油中转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了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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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7:38:5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