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海洋行政执法局租赁伏休管理护渔船公告
为加强伏季休渔管理,按照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2016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方案》精神,舟山市海洋行政执法局计划租赁2艘渔船(含渔运船)在2016年伏季休渔期间担负海上渔业执法协助船。采购采用议标形式。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船舶资质及要求:
(一)、船舶技术指标:
1、排水量不小于100吨;
2、航速不小于8节;
3、抗风力不小于9级;
4、自给力不小于10天;
5、通信、避碰、救生、损管及消防器材齐全;
6、船舶证书齐全有效。
(二)、渔船船员配备必须符合的条件:
1、船员原则上是政治觉悟高、法律意识强、在渔区影响好、能履行协助执法和海上救助等工作的本地渔民;
2、船员按该护渔船安全要求的最低配员以上进行配备,不得少于5人,其中船长、机电长必须持有合格证书;
3、船员必须有两年以上的海上生活经验;
4、船员有一定的海上自救、互救能力。
二、标书制作:
(一)、投标人可在舟山市海洋行政执法局网站《舟山市海洋行政执法局渔船租赁申请表》(见:***),按照规定填写,作为本次投标的标书。一式三份。
(二)、招标单位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进行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三)、本次投标不设投标保证金。
三、标书送达:
(一)、投标人标书一般要求采用送达方式,招标人签收后有效。采取邮寄等方式的,如有丢失或迟误,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投标文件请在2016年5月9日16:00前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环城南路469号4楼427办公室 。领取申请表,并按照规定填写后递交。逾期概不接受。联系人:丛培龙 联系电话:0580—2826228 手机:136****7361 。
(三)、填写申请表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提交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信息中心提供的船舶详细信息表。提供船舶及主要职务船员证书。
四、经过议标后,中标船舶与舟山市海洋行政执法局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规定巡航执法时间及海域等事项,服从渔业执法人员管理与工作安排。协商船舶后勤保障与租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