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使用标准地模式出让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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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2日发表
4月20日,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一期两宗土地使用“标准地”出让模式,即在挂牌公告中明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土地产出、土地税收、能耗标准、环境标准、规划标准六方面标准,是我市首次使用“标准地”模式出让的工业用地。该模式有三条核心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化配置。在完成区域评价基础上,提出建设规划、投资强度、亩产税收和亩均产出等一系列标准,在明晰土地“招拍挂”出让前置条件情况下,减少政府对土地要素配置干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坚持政府强监管。依法依规建立土地出让标准体系,加强对企业承诺履行情况的监管,建立“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联合奖惩机制。三是坚持亩产论英雄。突出土地利用效率导向,在明确企业投资项目亩产税收控制指标等“硬约束”的同时,探索设置人才技术、品牌等“软指标”,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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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01:36:2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