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新政七条
为更好的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来舟就业创业,助推 “创新舟山”建设,近日,我市制定出台《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来舟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通过制定落户、住房、就业等七项新政,对高校学子来舟工作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在鼓励个人方面。推行来舟落户“零门槛”,实现来舟已就业2年免租和未就业3个月免租住房保障,对中小微企业新引进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专科3000元、本科5000元、硕士及以上8000元就业补助,以及职称评聘、贷款担保和场租补贴等系列政策。在鼓励企业方面。对企业接收高校生见习的,见习补贴按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水平标准给予1:1配套。在舟人力资源机构每帮助新引进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给予引才奖励500元。在鼓励高校方面。市政府每年公布在舟高校当年度高校毕业生在舟就业率,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彰。鼓励高校积极推进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对成绩特别突出的高校创业孵化基地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建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