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贸试验区制定出台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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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2日发表
为推进自贸试验区“放管服”改革,近日,浙江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全面部署相关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提出按照推动以油品为核心的国际大宗商品投资便利化和贸易自由化要求,探索形成与浙江自贸试验区相适应的高标准行政监督管理制度,构建起市场主体自律、业界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四位一体”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要求各部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深化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强化监管综合信息支撑,增强部门协同监管能力,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政府监管格局。同时,按照最新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和标准,聚焦商事登记、负面清单管理、通关监管、金融监管等重点行业、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创新各项监管措施,完善与浙江自贸试验区投资便利化和贸易自由化相适应的监管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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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7:42:0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