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出台岱山县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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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2日发表
《办法》明确指出在我县住宅开发、旧城改造等建设中必须按规划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配套幼儿园建设将纳入区域教育设施布点规划,规定单个小区或成片开发区规模达到5000人及以上的,应按0.5—1万人口设置一所规模6—12班幼儿园的标准配套建设幼儿园;对未达到配建规模的,根据规划标准和区域人口测算生源数量,结合教育设施布点规划,另行规划预留出学前教育用地。新建的配套幼儿园必须按省二级及以上标准建设,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新建的配套幼儿园属于国有资产,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举办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优先满足本住宅区内业主适龄子女入园需求,收费参照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办法》的出台,对建立健全我县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城镇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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