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聚区试点开展自贸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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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2日发表
7月1日起,集聚区市场监管分局外商投资企业受理专窗启用。浙江自贸区北部片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质押登记以及股权冻结业务均可在该专窗登记办理。该专窗的设立是自贸区北部片区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便利外资商客,实现投资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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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1:55:1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