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市民行为十不准十提倡出炉
我区于今年4月11日起全面开展定海区市民行为“十不准、十提倡”全民大讨论活动,研讨新区时代现代化定海建设需要大力倡导弘扬的价值行为取向,以及需要大力反对鞭挞的影响发展大局的失德败德行为。记者昨天从区文明办获悉,经过全区各层面大讨论,市民行为“十不准、十提倡”于日前出台。
据了解,为大力营造“懂廉耻、知荣辱、促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将其内化为自觉追求、外化为实际行动,为定海“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的道德保障,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镇(街道)、社区等百余家单位,重点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教师、企业职工、团员青年、妇女等群体,以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打造定海道德示范区为目标,广泛开展专题讨论会、辩论、沙龙、演讲等多形式的讨论活动。其间,全区170余家单位开展了座谈,共收到个人投稿近200份,建议3500余条。在进行专题讨论后,区文明办将征集到的内容向市民征求意见,并经区委区政府审定通过,定海区市民行为“十不准、十提倡”终于和大家见面了。
“‘十不准’侧重表达严重影响定海经济社会发展,严重违背社会道德规范的具体失德败德行为。‘十提倡’侧重表达定海人在处理人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中形成的,符合区情民情,需要大力倡导和弘扬的价值行为取向。”据区文明办副主任薛珊珠介绍,最终确定的市民行为“十不准、十提倡”有涉及“五水共治”“四边三化”等全区重点工作的,也有涉及礼让斑马线等文明礼仪行为的,我区将紧紧围绕市民行为“十不准、十提倡”具体内容,通过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等途径,引导广大市民正视身边的失德行为和生活陋习,形成正确的道德认知和文明习惯,让“十不准、十提倡”真正成为市民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
关于公布定海区市民行为“十不准、十提倡”的公告
定海区市民行为“十不准、十提倡”,经社会各界讨论,区委区政府审定通过,现予以公告:
1.不准强揽工程,强行阻工;提倡公平竞争,支持发展;
2.不准抢种抢栽,不当谋利;提倡勤劳致富,正当受益;
3.不准非法信访,挑头滋事;提倡理性平和,依法维权;
4.不准造谣传谣,混淆视听;提倡明辨是非,文明上网;
5.不准肆意排放,乱倒垃圾;提倡五水共治,美化环境;
6.不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提倡整洁有序,维护市容;
7.不准乱闯红灯,违章驾驶;提倡礼让三先,安全出行;
8.不准参与***,涉黄涉毒;提倡情趣高雅,健康生活;
9.不准乱涂乱画,损坏公物;提倡恪守公德,树好形象;
10.不准信奉***,坑蒙拐骗;提倡崇尚科学,诚信做人。
舟山市定海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