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海事局做好国家停征船舶登记费等政策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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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2日发表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4月1日零时起将停征船舶登记费、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等2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我市辖区约1150艘500总吨以上船舶将受益,预计航运企业每年将再减免费用约300万元。舟山海事局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及时更新公示收费项目清单,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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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1:56:1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