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保障房户籍限制和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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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2日发表
今年3月,市审计局在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中发现,我市相关部门积极采纳审计建议,结合户籍制度改革进程,根据现有保障性住房存量情况,进一步放宽保障房户籍限制和准入条件,有效扩大保障覆盖范围。一是将城市中等偏低以下收入家庭保障范围扩大到在城区居住和实际生活的,未享受批地建房的农业人口;二是将新就业大学生扩大到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且毕业未满10年;三是将外来务工人员扩大到服务于本区域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2016年,全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在保总户数8199户,同比增长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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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1:59:1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