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我市环境违法案件呈现四方面特点
2016年度全市环境保护部门共对136件环境违法案件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并处罚金742.87万元。其中依据新《环保法》被按日计罚处罚案件1件,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被移送公安案件1件,提请政府关闭企业2家,另有 19件案件正被立案调查。案件主要呈现四方面特点:一是企业环境违法成本大幅上升。与2015年相比,全市立案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数基本持平,但处罚金额同比增长72.98%。我市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类案件每案平均处罚金额达到 10.1万元。二是违法类型相对集中。环境违法类型主要集中于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以及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四类,数量占比依次为46.32%、30.14%、13.23%、 8.08%,处罚金额占比依次为52.16%、14.95%、7.2%、25.68%。三是违法主体分布较散。环境违法主体涵盖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个人,主要分布在水产加工、船舶修造、机械加工、畜禽养殖等行业。四是畜禽养殖违法行为受到更大力度处罚。2016年共立案查处畜禽养殖环境违法案件8件,处罚金额56.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