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探索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
今年,我市对注册登记的2554名导游进行线上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已有4名导游获得“中国好导游”称号,1名导游获评2016全国旅游系统劳动模范,试点工作推进顺利。一是完善导游自由执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旅游主管部门对导游服务违规行为约束制度、对导游违法违规行为制裁机制、严重违法违规导游退出机制、导游人员保障机制、导游服务公司运行机制等。二是建立导游信用综合评价体系。改革导游计分管理等规则,从过去仅靠旅游执法人员现场扣分,转变成通过建立游客评价、“用人单位”考核、旅游部门奖惩为一体的导游执业综合评价制度,促使导游提升服务质量。三是建立星级导游品牌制度。对注册登记在我市旅行社和导游服务中心的专、兼职导游试行星级评定和管理,根据星级给予相应奖励;尝试把导游评级体系与劳动职称制度挂钩,享受相应待遇。四是健全导游执法监管。通过处理、协调游客、导游投诉、举报等方式对导游自由执业进行监管,研究建立导游自我约束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