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
7月27日下午,舟山市市长温暖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五十五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了《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舟山市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舟山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舟山市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实施计划》《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舟山市2016年本)》《舟山市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暂行办法》《舟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和《舟山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确立的海洋功能区划制度,优化配置舟山市海洋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保障新区重大涉海项目的顺利实施,舟山市于2013年启动《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编制工作,对舟山市原海洋功能区划进行调整,使得相关海洋功能区,均能满足重大涉海项目对海洋空间的需求。会议指出,要围绕新区重点项目布局,提前谋划海洋功能区划优化,继续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支持,确保重点项目用海需求。市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认真梳理分析,扎实做好内容充实和完善工作,确保海洋功能区划与新区发展规划等充分衔接。
经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确定《舟山市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为舟山市首部地方实体立法项目。《条例》计划于8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将作为今后舟山市海洋特别保护区总体建设、管理、保护、利用、开发工作的法律依据。会议指出,《舟山市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作为舟山首部地方性法规,对突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突出条例的可操作性,进一步明晰管理主体,细化管理内容,确定区域事权。要提前谋划下步立法工作,认真做好前期研究,确保立法工作扎实有效。
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和要求,舟山市制定了《舟山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提出“3年基本达标,建立较为完善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运行管理制度;5年全面达标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的总体目标。会议指出,加强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是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的关键。要根据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好水利工程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
《舟山市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实施计划》提出,通过构建便捷高效的公交线网体系、科学合理的公交站场体系、绿色环保的公交出行体系、智慧互联的公交运行体系、惠民舒适的公交服务体系,重点解决在公交服务水平、公交线网布局、快速公交运营效率、公交场站建设、智慧公交系统等方面的问题。会议指出,要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提升公交分担率和服务满意度,真正实现便捷、快速、绿色、安全出行。要合理布局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和公交线路,坚持超前谋划,进一步完善“大公交”格局,做好公交线路与旅游景区的结合,构建客流集散点便捷换乘体系。要提高公共交通管理水平,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做到公交覆盖广、层次多、市民出行畅。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舟山市重新制定出台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舟山市2016年本)》,以深化投资审批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新“核准目录”进一步缩减了核准范围,确立企业投资的主体地位,把项目“内部性”条件交还企业自主决策,项目核准机关只从“外部性”方面进行核准。同时,通过重新制定“核准目录”,基本实现市、县(区)同权,使市与县(区)职权更加明晰。
支出型贫困家庭,是指因患病支出医疗费用导致家庭人均实际收入水平在舟山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舟山市户籍家庭(含《舟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非舟山市户籍家庭成员)。当前,支出型贫困家庭和收入型贫困家庭在享受救助政策方面存在着较大差距,严重影响到救助政策的公平性。《舟山市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暂行办法》提出,为支出型贫困家庭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和临时救助,并建立支出型贫困家庭急难救助和二次救助机制。
《舟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到2017年,率先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实现人人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健康舟山”全面推进,实现人人享有更加完善、更有质量、更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方案具体确定了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有序就医秩序、全民医保体系、智慧医疗服务、多元办医格局等目标。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舟山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明确了改革重点任务,旨在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会议指出,要加强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切实减轻群众医费负担、提升偏远地区医疗保障。要进一步鼓励和扶持公立医院加快发展,提升百姓就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