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汪家镇顺河2023年农村公厕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宜宾市南溪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南溪区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发〔2023〕18号)文件要求,汪家镇顺河村农村公厕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一)招标人:宜宾市南溪区汪家镇顺河村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南溪区汪家镇2023年农村公厕建设项目
(三)建设地点:宜宾市南溪区汪家镇顺河村。
(四)建设内容:新建农村公厕1座,详见图纸清单。
(五)建设资金:上级专项资金
(六)建设工期:30天
二、投标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资质条件: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及转包。
三、投标保证金及投标
参选单位报名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800元,不接受任何形式担保,保证金在评标会前存入汪家镇顺河村村民委员会专户(户名:南溪区汪家镇顺河村村民委员会,开户行: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家支行,账号:882256)。投标报价单在评标会前盖好章(签字)装袋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写明单位交汪家镇顺河村村民委员会。
四、评标办法
(一)满足至少三家单位投标方可开标,以报价最低的中标,如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放弃中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中选单位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单位,其报价为中标价,以此类推。如果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如果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以下,中标后交双倍差额保证金。
(二)报价方式:以14.98万元为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
(三)如出现两家单位以上最低报价相同,则由最低报价相同的单位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决出最低报价为止,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缴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5%的农民工保证金及双倍差额保证金。
五、报名需要资料
(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报名单位交纳
六、付款方式:项目工程验收合格,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付款。
七、现场踏勘
投标单位报名时,由业主单位联系人带领现场踏勘,投标单位根据工程要求和实际情况做好预算(含税金)。
八、报名时间
(一)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28日下午17:00止
(二)报名地点:宜宾市南溪区汪家镇顺河村
联系人:聂学刚 联系电话:182****1538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7月29日上午10:00。
(二)开标地点:宜宾市南溪区汪家镇顺河村会议室
十、未尽事宜以宜宾市南溪区汪家镇顺河村解释为准。
南溪区汪家镇顺河村村民委员会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