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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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08日发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现将超期扣留摩托车及小汽车予以公告,请相关车主尽快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否则将依法上交财政报废处理。
特此公告。
2021年4月20日
附:扣留交通事故及违法车辆明细
交警大队上报扣留车辆分布(209辆).doc
交警刘家场中队扣押车辆明细表(71辆).doc
斯家场派出所交通违法暂扣已达报废车辆(46辆).doc
2021八宝中队扣押车辆统计表(92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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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21:58:31重新编辑